亭湖区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根据市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三年行动任务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生态立区战略,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决定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三年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水利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要求,坚持打基础、补短板,以改善农村水环境为目标,以疏浚河道、绿满河堤、长效管护为重点,对全区农村河道进行生态治理,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水环境,还原美丽水生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亭湖提供水环境支撑保障。二、治理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疏浚大中小沟 368 条,总疏浚土方 708万方;建设农村河堤生态防护林面积 4495 亩,建成生态示范河道 30 条。三、治理原则1、生态优先,有序推进。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建设融— 1 —入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全过程。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河道,积极创建农村生态示范河道,努力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提升环境竞争力。2、建管并重,健全机制。按照河道轮浚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疏浚农村河道,连通水系,促进水体流动。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河道管护主体责任,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建立适地主动管护模式,充分发挥河道长久效益。3、属地负责,部门配合。全区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地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配合各地开展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作,合力解决农村水环境问题。四、治理标准1、疏浚标准。对淤积深度达 1.0 米以上的大沟、淤积深度达0.7 米以上的中沟进行疏浚,对淤积深度达 0.5 米以上的小沟(生产沟)分三年集中连片进行疏浚。确保疏浚后各类阻水障碍物有效清除,河道断面恢复原设计标准,堤防完整,岸坡整洁。2、绿化标准。全面推进农村河道生态防护林带建设,根据《盐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确定防护林带建设范围。树种选择以及树木成活率、保存率、胸径、行距等均要满足植树造林相关要求。河坡要因地制宜地种草、铺设草皮,— 2 —确保无水土流失现象。3、管护标准。河面清洁,无漂浮物,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污水超标排放。堤防完整,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种乱垦,无乱建乱堆乱挖。河道通畅,无坝埂等行水障碍物。4、生态示范河道建设标准。河道通畅,满足防洪、灌溉要求。岸坡稳固,水土保持良好,无乱种乱垦现象,河道两侧绿化适宜,绿化率达到 90%以上。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目测表观水清、可见多种水生动物和沉水植物,河道水体透明度大于 30 厘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五、主要工作1、农村河道疏浚。按照轮浚计划,开展农村河道土方疏浚,整治河道两侧堆堤、青坎、边坡。对达到轮浚要求的大、中沟进行轮浚,对淤积严重的小沟(生产沟)进行集中连片、整镇整村疏浚,对淤积的黑臭河道优先疏浚,同时,加强农村河道水系连通,拓宽引排水河道卡口段,清除河道明坝暗埂,打通断头河道。对农村河道内的各种阻水障碍物进行清理,遏止各类违法占用水域情况,确保水系循环畅通和河道行洪安全。计划三年共疏浚河道土方 708 万方,其中 2018 年完成土方 221 万方,2019 年完成土方土方 247 万方,2020 年完成土方土方 240 万方。2、河堤生态防护林带建设。按照“一片林”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加大河道圩堤、边坡的达标建设。根据不同地段和位置,— 3 —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规划,既要达到水土保持的持久性,又要兼顾产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健壮苗木进行栽植。栽植完成后,要及时“回头看”,发现规格不达标或未能成活的树苗,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更换补栽,确保树木成活率达到 90%以上。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