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止服务后,为啥要移交管理用房?这里有答案
物业撤离场地,却不归还办公使用的房屋,那么业主所拥有的权益,该由谁来进行保障呢?像这样的移交方面的纠纷,正逐渐成为众多小区矛盾的引发源头 。
物业用房的法律属性
日常物业管理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在产权归属方面,一般情况下是归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按照我国《民法典》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当中明确的相关规定要求,这些专门用于物业管理的用房,乃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依照规定的比例,无偿进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为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开展自身的管理活动,提供相应的空间与条件。该物业管理用房最为核心的功能价值,在于服务整个社区范围内的业主,而绝不是物业公司自身可以随意处置的私有财产。
所以,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际,物业公司必然要撤离并将这些空间归还给相关方,这一方面是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面更是对业主所拥有的共有财产权施行尊重之举。在实际的情形当中,有许多业主并不明晰这项由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从而致使物业公司在离场的时候出现侵占或者拖延移交相关空间的状况时常发生 。
合同终止的常见原因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一般存在几类情形,其一为合同期满后未进行续约,其二是业主大会作出决议进行解聘,其三是物业公司主动选择退出。除此之外,还可能因物业公司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被提前解除。不管是上述哪种状况,均触发了用房移交的法律责任。
当合同关系走向结束之时,物业公司便不再拥有合法占有以及使用物业用房的依据了。要是继续进行占用,那是缺乏法律方面支持的,并且还会对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或者组织自治管理造成妨碍。能够及时进行移交,这是确保社区管理不会出现“空窗期”的关键所在。
移交面临的实际阻力
移转进程极少会顺遂毫无阻碍,原本充当物业角色的公司兴许会凭借费用尚未结算清楚、过往遗留下来的问题还未获得解决当作理由进而加以拒绝或者进行拖延,存在一些公司会将关键设备搬运离开,甚至对用房的设施予以破坏,从而给后续的接手管理造成难题 。
此刻,业主委员会正面临巨大压力,他们得组织人员去清点资产,还要核对账目,并且要应对有可能发生的冲突,许多业委会在这个环节陷入被动,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知识以及应对经验。
业委会的准备工作
顺利的交接依靠于业主委员会周全的筹备,首先,要于解聘或者合同期满之前,预先以书面形式发送信函清晰地表明交接的时间、清单以及流程,其次,邀约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工作的人员到达现场予以见证,在必要的情况下能够聘请律师或者专业的顾问予以辅助。
与此同时,需将业主代表组织起来一同参与验收工作,针对用房结构、配套设施以及留存文件等等方面,展开逐一项目的核对并做好记录,并且拍摄照片以及录制视频来留存证据。清晰明了的流程以及第三方的见证能够切实有效地降低纠纷发生的风险。
移交的核心内容清单
要移交的并非仅仅是一把钥匙,其核心内容起码涵盖这些,用房自身的完整移交,物业管理阶段所形成的竣工图纸、设施设备说明书等技术档案,业主名册、收费记录、维修资金使用账目等日常管理档案。
还涵盖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像监控主机、消防控制系统以及水泵等,在财务方面,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代管的各类资金及其明细账册同样必须完整交接清楚。
移交后的社区新起点
住房顺利完成移交之后,社区治理步入全新阶段,业委会能够依照业主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去聘请更为令人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或者尝试由业主自行进行管理,被收回的管理用房能够对功能予以优化,诸如增添业主活动室、公共会议室之类的。
这同样是一回对社区管理制度予以重新审视的契机,业主能够借由修订管理规约,完善监督机制的方式,提高共同决策的效率以及质量,切实达成业主当家作主的目标。
物业用于管理的房屋的顺利转交,是查验一个社区自我治理能力的关键衡量标准。在您所居住的小区,是否曾经经历过或者当下正面对类似的物业交接方面的困难问题?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您的经历以及见解,要是您认为本文具备参考价值,请点赞并且转发给更多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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