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 GB 51076 - 2015 电子工业防微振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anti-microvibration 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s industry 2014-12 -31发布2015 09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工业防微振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anti-microvibration 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s industry GB 51076 - 2015 主编部门 z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 1 5 年9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70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工业防微振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工业防微振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076-20日,自2015 年 9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3. 0. 6 、5. 1. 1 、 7. 1. 7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 〕 136 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结合工程调查,经过多次反复讨论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 8 章和 2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精密设备及仪器容许振动标准、规划设计、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隔振设计、防微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科技质量部(地址:北京 307 信箱,邮政编码: 100840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兵器工业北方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东南大学主要起草人:陈驷委宇俞渭雄黄以庄|茅玉泉|韩方俊杨毅萌玉立刘传春杜宝强赵广鹏邹宏张同亿夏艳窦硕胡明桔黄健玉曙光黄镇主要审查人:任庆英高广运陈龙珠杨宜谦吴成元苏经宇薛长立邵庆良万叶青• 2 • 目次1总则…………………………………………………( 1 ) 2术语…………………………………………………( 2 ) 3 基本规定…………………………………………………( 4 ) 4 精密设备及仪器容许振动标准…………………………( 6 ) 4. 1 一般规定………………………………………………( 6 ) 4.2 精密设备及仪器容许振动值……………………………( 6 ) 5 规划设计…………………………………………………门ω5. 1 一般规定………………………………………………( 10 ) 5.2 防振距离………………………………………………( 10 ) 5.3 厂区布置………………………………………………( 12 ) 6 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 13 ) 6. 1 一般规定………………………………………………( 13 ) 6. 2 防微振措施…………………………………………… (14) 6. 3 微振动验算……………………………………………( 16 ) 7 隔振设计…………………………………………………( 20 ) 7. 1 一般规定………………………………………………ωω 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