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破产了,承包方的建设工程款还能优先受偿吗?
施工单位于房地产公司宣告亏损倒闭之际能不能获取工程款项,优先受偿权怎样去施行运用,这属于工程范畴内的一项真实存在的棘手问题。一个于二零一一年出现的实际事例,给此提供了关键的引导方向。
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性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承包人的特殊保护,它直接基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产生,目的在于保障建筑、工人工资等基本权益得以实现,这项权、利在效力上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和其他普通债权,是一种法、定的优先权,它的存在,使得承包人在发包人财务状况恶化时,仍有可能就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优先受偿`。
此项权利不是抵押权,不用登记就能享有,它从建设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时就已经客观存在,是对承包人投入的物化劳动价值的特别认可,在司法实践里,明确其法定优先权的性质,是正确理解以及适用该权利的基础,还为其在破产程序中的行使提供了法理依据 。
破产程序中的权利申报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进入破产程序时,不会消失,而是会转化成一项要在破产程序里申报以及确认的破产债权。在2011年安徽天宇公司破产案当中,通州建总公司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并且明确主张了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这一申报行为,是把普通民事权利转化为破产程序权利的关键一步。
关乎破产管理人职责范畴的是,要负责人接收全部具有债权性质的申报,还要对于这些申报展开审查工作。而对于承包人说来,其必须以主动且即时的态势,向破产管理人提出自身的主张,主张过程中要明确所涉权利的确切性质以及具体的金额数目。要是破产管理人在开展审查工作之后,判定不确信该优先权成立,那么承包人就拥有一项权利,即能够凭借提起破产债权确认方面的诉讼,以此来维护住自身的合法权益。还有个要点是,申报环节属于正式启动权利确认整个流程的时候必然要经历到的不可或缺的环节。
别除权的行使方式
处于破产法语境当中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一般会被视作一种“别除权”,也就是那种能够不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针对特定财产优先获得清偿的权利哟点。指导案例清晰地确定了它的行使办法是这样子的哟:承包人朝着破产管理人去申报债权并且主张优先权,这样的话就被看做是行使了别除权呢。这和在普通诉讼里直接朝着法院主张权利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呀。
这一方式相连融会贯通了破产程序牵扯到的实体权利,它规定权利人必需要在破产程序所构建的框架范围之内展开行动,其提出的主张究竟能不能成立,最终是需要由专门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借助债权确认之诉等一系列方式来开展相关司法审查的,这种行使的方式在统筹兼顾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运作效率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单独个体债权人的特殊保护方面的需求。
六个月行使期限的起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存在着六个月的法定除斥期间,起算点怎样确定在实践当中极其容易引发争议。按照相关司法精神、通常是自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开始计算。然而要是工程因为发包人原因没能竣工,承包人的优先权不会受到影响,这时如何起算就变成了焦点。
确立了一个重要规则的是指导案例,此规则为,在发包人破产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当中,六个月期限能够从合同被依法解除的那一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举例来说,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在破产受理之后的两个月时间内没有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作出决定,那么就视为解除合同,而这个解除日就能够作为行使期限的新的起算点。这给因破产引起工程停工的承包人提供了合理的行权窗口。
指导案例的核心要义
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该一指导案例,其核心重点在于清晰明确了优先受偿权于破产程序当中的适用规则,它证实了朝着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这种行为就被视作行使权利的有效方式,这一情况解决了破产法在这方面缺少具体规定的空白之处,该案例把实体权利和破产程序进行有效地有机结合,从而为同类案件的处理给予了统一的尺度 。
此案例明晰了权利行使期限于破产特殊状况下的灵活处置方式,保障了非因承包人过错却未能如期竣工情形里的合法权益。 它着重指出了破产管理人于审查这类债权时需遵循的司法标准, 对规范破产实践、统一裁判尺度具备重要价值 。
对建筑企业的实务启示
该项案例针对建筑企业具备直接的警示以及指导效用。首先,企业务必要极为重视行使期限为六个月的情况,且需紧密留意有可能致使起算点产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像合同解除这种情形。在获悉发包人步入破产程序之后,应当即刻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且以书面形式主张优先权,还要妥善留存好申报凭证。
若管理人不予以确认优先权,那就应当果断地在法定的期间之内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借助司法途径来确定权利。建筑企业要强化合同履行进程里的证据管理,尤其是涉及工期延误原因、工程款支付状况的文件,这些于未来的确权诉讼而言都是关键的证据。权利唯有主动且及时地去主张才能够得以实现。
在工程项目里头,你有没有碰到过发包方财务状况变差的情形呐?你是怎样去应对的又是如何保护自身债权利益的呀?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你的经历或者看法,要是觉着本文有参考的价值,那就请点赞予以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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