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7大常见问题与解决建议
工程总承包模式迅速实现落地, 然而, 招标文件编制方面的问题频繁出现, 致使合同纠纷持续不断, 针对此, 本文鉴于实践情况, 梳理出七大关键环节的解决建议。
资格条件设置要精准匹配项目需求
要求设置勘察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 以及对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需依据项目具体状况来定, 一方面要保障招标能够顺利开展, 另一方面还要保证招标具备质量以及效率。比如说, 有一个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 其投资金额为3亿元, 要是仅仅要求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却漏了设计资质, 也许会致使设计方案同施工出现脱节情况。
《管理办法》表明,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于初步设计审批完成之后进行发包, 所以资格条件要与初步设计文件深度相契合, 建议招标人预先开展市场调研, 防止设置过高或者过低的门槛, 比方说对项目经理提出10年以上经验的要求, 然而实际项目周期却仅6个月, 如此反倒对优质投标人参与造成了限制。
招标控制价需结合实际科学编制
存在不少招标人, 将投资估算或者概算里跟发包内容相对应的总金额, 直接当作招标控制价, 未曾经历市场咨询, 也没有针对发包人要求等关键因素展开分析, 进而使得招标控制价跟实际工程造价之间相差幅度较大, 造成了资金出现浪费情况。比如说, 有一个安置房项目, 其概算为2.5亿元, 招标人直接把这个金额当作控制价, 最终中标价仅仅只有2.1亿元, 到了后期, 因为设计变更频繁, 所以追加了投资。
提议由招标人, 或者委托具备编制能力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单位, 全面结合项目实际情形、发包范围跟内容、材料品牌以及技术参数要求等来完成编制, 以此确保最高投标限价不会高于初步设计概算相应金额的情况。
招标工期要合理预留各环节时间
该工期涵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期间的全部时长, 招标人得全面兼顾项目各阶段实际情形, 以保障工期具有合理性。比如说, 某工业厂房项目规定从设计直至竣工仅历时8个月, 然而实际地质勘察就需1个月, 致使设计图纸出现延误, 并且施工阶段赶工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不能设置不符合常理的工期, 不可以随意压缩合乎情理的工期, 以此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议招标人在进行编制之前充分去评估各个环节的时间需求, 像是设计周期按照建筑规模每万平方米15天来计算, 采购周期依据设备类型以及数量进行预估, 随后合理地叠加从而形成总工期。
评标办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化评分
工程总承包评标适宜采用综合评估法, 要针对着项目的内容, 依据其特点, 结合范围去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评审因素, 如此这般,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会具备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综合评估因素建议涵盖工程总承包报价, 还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包括设计技术方案, 再有设备采购方案, 另外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计划, 以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再加上工程总承包业绩及信用等。
以某一医院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当作例子来讲, 技术方案的权重在整体中占据百分之四十, 报价所占权重为百分之三十, 业绩所占权重是百分之二十, 信用所占权重为百分之十。当中对于设计技术方案这项要求投标的人给出超越两个的优化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清晰明确关键节点的工序, 如此这般有效地防止了因低价中标而引发的后期出现的各种纷争。
合同文件条款需明确价格形式与变更规则
《管理办法》指明, 企业投资项目适宜采用总价合同, 政府投资项目理应合理地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计价规范》同样提出需要采用总价合同。虽说《计价规范》作为团体标准不要求强制施行, 不过依旧建议采用总价合同形式, 防止因工程量清单确认之后给予承包单位钻空子的机会, 致使工程造价处于不受控制的状态。
于合同履行进程里, 工程变更要进行分类处理, 其中, 因承包人自身缘由致使的设计错误、遗漏以及实施计划改变, 不计入变更范围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发包人原因引发的变更, 需在专用条件里对变更估价原则作出详细约定。倘若存在信息指导价, 那么在进行调整时, 要依据当期造价管理部门所颁布的造价信息以及政策性文件来予以调整。
发包人要求必须详细准确可执行
发包人声称的要求, 属于招标文件里相当关键的构成部分, 作为专用合同条件的附属文件, 具备好似专用条款那般的法律生效特性, 还是用以编制招标控制价以及投标报价的关键依据。然而在实际操作当中, 多数发包人会去摘抄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或者大概地编写成文, 甚至在很多内容方面直接选择不写, 造成在项目管控进程里为承包人提供了提出变更的缘由。
《管理办法》表明, 发包人要求需列出项目目标、范围、设计以及其他技术标准, 涵盖内容、规模、功能、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明确要求。建议招标人组织设计、造价、法务等专业人员一同编制, 比如对材料品牌明确三至五个备选, 针对技术参数给出上下限范围, 防止模糊表述。
其他注意事项和建议保障招标质量
违约事项细化这块儿, 通用条件条款给出了承发包双方的一般违约情况, 专用合同条件里要详细针对通用条件条款之外的违约事项以及违约金数额作出约定 , 像比如规定承包人得依照投标文件附表所报名单来委派项目经理 , 要确保经理能够到位并且一直常驻在现场 , 不然的话就要按照每天5000元给予违约金。
于支付节点进行设置时, 勘察费用以及设计费用能够依据提供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予以支付。举例而言, 在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后, 支付签约合同价里设计费的百分之三十。而当全套设计图纸经由审图机构审查合格以后, 再支付百分之三十。如此一来, 既能保障承包人的资金实现流转同时它能, 又有助于控制发包人所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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