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 T 1097 — 2008 ICS 25.160.10 J 33 备案号:24195-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 / T 1097 — 2008 代替SD 339 — 1989 火电厂凝汽器管板焊接技术规程 The code of welding for tube-plate of condenser of power plant 2008-06-04 发布 2008-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I DL / T 1097 — 2008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一般规定 ······························ 1 4 焊接工艺评定 ···························· 2 5 焊接 ································ 2 6 质量检验 ······························ 5 7 焊缝返修 ······························ 5 8 技术文件 ······························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常用钛管板、不锈钢管板、钨极化学成分 ······· 7 1 II DL / T 1097 — 2008 前 言 1.1.1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7 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 号)的要求,对 SD 339—1989《钛材管板焊接技术规程》进行修订。 1.1.2 本标准与 SD 339—1989 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 1.1.3 ——将原标准的名称《钛材管板焊接技术规程》改为《火电厂凝汽器管板焊接技术规程》,不仅适用于钛金属,也适用于不锈钢; 1.1.4 ——在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考核方面与现行标准进行了衔接; 1.1.5 ——增加了焊接修复的规定; 1.1.6 ——对焊接过程、检验要求都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1.1.7 ——根据材料的发展,修改了附录,为读者提供了材料选择的参考。 1.1.8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SD 339—1989。 1.1.9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资料性附录。 1.1.10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1.1.11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1.1.12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1.1.13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火电建设公司、江苏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北京电力建设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1.1.14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军、包镇回、张学诚、石学军、任永宁、甘焕春。 1.1.15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1989 年 9 月 15 日。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III DL / T 1097 — 2008 4 火电厂凝汽器管板焊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凝汽器管板焊接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厂凝汽器管板的密封焊接工作。本标准的适用材料是换热器管为钛或不锈钢,板为碳钢、钛、不锈钢或复合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620.1 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 3620.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允许偏差 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868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 712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 DL/T 67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JB/T 473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五部分 渗透检测 3 一般规定 3.1 人员 3.1.1 焊接技术人员、焊接质量检查人员与焊接检验、检测人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 DL/T 869 的相关规定。 3.1.2 凡参加施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