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P GB 18586-2001 室 内 装 饰 装 修 材 料 聚 氯 乙 烯 卷 材 地 板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2002— 12— 10 发布 2002— 01— 01 实施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前 言 本标准中第 3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国家标准,过渡期 6 个月;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常用于室内装饰。为保护人体健康,限制有害物质含量,改善相应的室内环境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 上海汇丽建材有股份有限公司三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洁涛、曾新榕、戚其平、徐东群、苏永明。 目 次 前 言 2 目 次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要求 6 3.1 氯乙烯单体限量. 6 3.2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 6 3.3 挥发物的限量 6 4 抽样 7 5 试验方法 8 5.1 时效 8 5.2 取样 8 5.3 氯乙烯单体含量的测定 . 8 5.4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 8 5.5 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9 6 检验规则 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又称聚氯乙烯地板革)中氯乙烯单体、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和其他挥发物的限量、试验方法、抽样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以下简称为卷材地板),也适用于聚氯乙烯复合铺炕革、聚氯乙烯车用地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