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印发: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价款结算管理
构成不同,工程价款结算在建设项目当中属于核心的环节,它直接关联着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经济利益,还经常成为双方产生争议的焦点之处。明确结算规则这种行为,不仅能够保障工程顺利开展,还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组成部分。
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概念
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工前之时段内,价款结算涉及此时段间资金约定及支付活动,此活动涵盖工程预付款结算、进度款结算以及竣工价款结算,整个程贯串项目建设全程,结算活动严格依据发承包合同来开展,遵照规范化流程进行,目的在于达成建设资金依约支付,避免因款项问题引发纠纷,以此障保工程施工得以妥善开展。
实际实施操作过程当中,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并非是单个的独立环节,工程价款结算乃是由许多不同的阶段共同构成的,预付款的作用是用来启动工程项目,进度款是按照工程完成的实际状况分期进行给付,竣工价款是属于最后的汇总清算,各个阶段都需要双方严格依据合同当中所规定的条款来执行,任何存在模糊不清情况的约定都极有可能给后续的工程价款结算埋下潜在的隐患 。
合同价款的约定事项
合同条款里,工程价款结算细节,在承包人参与的发包项目中,需双方明确约定,特别是工程施工进程出现变更时,价款调整方法要清晰无误,这里有变更带来的费用增减计算方式,也有索赔的具体流程及时限规定,明确约定是后续结算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条件,能有效降低因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情况。
合同应该规定好变更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比如,是在同一时期随进度款支付,还是单独结算。并且,时限要求非常关键,例如,承包方要在多长时间段内提出变更价款申请,发包方要在多久内审核。明确这些细节,就能为工程变更的处理提供有可操作性的依据。
工程价款的调整程序
要是合同所约定的调整状况显现出来以后,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那一方有及时去进行通告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那一方应当在十四天之内,将调整的缘由以及具体的金额用书面的样式告知工程发包的那一方,这个时间限制的规定既对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方及时主张自身权利起到催促的作用,又让工程发包一方方便把控工程成本的变动情形。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需对调整金额进行确认,一旦确认,此笔款项将作为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当期工程进度款一同支付。若承包人未在规定的14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那么发包人有权依据自身掌握的资料,单方面决定是否调整及调整的具体金额。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给付,是项目建设时期资金往来的关键,并且承包人要按所获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先向发包人递交能够开启进度款支付必需环节的支出申请,此申请保证按工程实际推进情况给付款项有紧密关联,是资金流动起核心作用的必要流程,不可或缺。
支付申请被收到之后,发包人需于14天之内作出响应,支付比例通常不会低于工程价款的60%,但也不会高于90%。此比例范围既能对承包人的基本资金需求予以保障,又能避免发包人过早支付过多金额。倘若发包人在14天内没能完成工程量的核实,自第15天起,承包人所报告的工程量将被视作为确认,以此作为支付的依据。

竣工结算与最终确认
工程告终之后,双方需带领着去开展竣工结算,这是针对整个项目价款彻头彻尾最终梳理,结算所凭借的是预先约定好的合同价款、合同执行期间调整的各项内容以及诸多索赔的事项,承包人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做好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否则就要自行承担责任。
发包方在收到完整的全部结算资料后,处于规定即合同所约定的期限范围之内,若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那么就被视作为认可该结算报告。此条款起到催促发包方及时审核结算文件的作用,可防止出现无端拖延的状况,与此同时还保障了承包方能够及时获取竣工价款的权益,象征着项目资金活动的正式终结。
特殊情况的处理
于建设工程当中,针对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而言,总包人和分包人务必依照相关法律订立合同,且要在合同里清晰确切地明确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这般一来,即便处于分包模式的情况下,价款结算照样能够有相应的法则予以遵循,进而保障了分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维系了总分包之间稳定恒定的经济关系。
并不在一般规定覆盖范畴内的那些政府投资项目,要依照,来源是地方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的种种特殊规定去做,这些规定,有可能涵盖,合同价款究竟该如何约定以及又怎样去调整,结算流程具体呈现出什么样的情形,关于争议处理的相关各个面向,与此同时,存在着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在进行结算时,涉及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各类事项,必须依据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来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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