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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怎么算?搞清这6步,顺利拿回工程款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2026-04-09 1

建筑项目里,工程竣工结算属于极易扯皮的环节,不少施工方在此处吃过苦头,有的是钱无法拿回,有的是被拖延而未给予款项。对于涉及结算流程中的若干关键时间点以及应对办法,要是能够精通,是可以促使自身少兜许多圈子的。

提交结算报告要在28天内完成

在工程竣工验收被判定为合格之后,从发包人予以认可的那一日开始算起,承包人仅仅只有28天的时间去准备竣工结算报告以及相关资料。这28天看起来好像挺长的,然而实际上要将所有的工程量、变更签证、材料调差都梳理得清清楚楚并非易事。许多施工队正是由于资料不齐全、报告不规范,从而致使后续的结算陷入困境。报告当中必须要清晰地写明合同价款究竟是多少,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有没有按照专用条款对价格进行调整,每一笔增加的费用都必须要有相应的依据。依据建设部的示范文本,这份报告乃是结算的起始点,哪怕延迟交付一天都极有可能会对整个收款的节奏产生影响。建议项目快完工时就提前准备,别等到验收完了才动手。

在发包人收到结算报告之后,存在着为期28天的核实期,于这28天当中,发包人对于工程量应当逐项进行核对,查看其是否属实,单价计算方面有无问题,变更签证是否具备合理性。要是发包人针对报告内容持有不同意见,要求必须在28天之内给出书面形式的修改意见,并非仅仅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一旦对报告予以确认,发包人即需要通知银行安排付款事宜。而承包人在收到工程款之后的14天以内,必须将已经完工的工程项目移交给发包人,其中涵盖钥匙、图纸、设备清单等内容。这个移交行为相当关键,进行移交之后,工程保管这一责任便发生了转移,施工方无需再去负担现场的安全以及看护方面的义务了。

发包人拖着不给钱要算利息

若发包人于收到完整结算报告之后的28天内,毫无正当缘由却拒绝支付工程款,自第29天起便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此利息可不是小数目,依照当下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拖延半年利息或许就是好几万,并且发包人还得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赔偿数额得看合同里是如何约定的,这条规定是专门用以保护承包人权益的,致使发包人不敢随意拖欠。实践操作期间,不少发包人会于第27日给予一项确认看法,然而却蓄意将金额压低,迫使你再度展开谈判,此时你需明晰自身底线所处位置。

于发包人而言,若在55天内仍未支付款项,此55天乃由28天核实期与27天宽限期共同构成,那么承包人便可采取更为强硬之措施。在此情形下,承包人拥有提议将工程折价给予发包人之权利,或是径直向法院申请对该工程予以拍卖。拍卖所获款项优先用以偿还承包人之工程款,此即所谓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法律层面,此项权利甚至相较于银行之抵押权更为靠前。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现了一个判例,有一家建筑公司,凭借及时申请工程拍卖,在开发商破产清算之际,优先获取了3000多万工程款,然而别的普通债权人却连一分钱都未能分到。

承包人迟交资料也有后果

倘若在发包人对竣工验收报告予以认可之后的28天时间里,承包人未能按时去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以及相关资料,致使结算无法正常开展或者工程款无法及时予以支付,此时发包人便拥有了主动权。要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即刻交付工程,承包人务必无条件交付出去,不得以尚未结完账作为理由拒绝交出钥匙。此规定对于施工方而言颇为不利,由于一旦交出工程,手中便没有筹码了。要是发包人不急于接收,那么承包人就得持续负责对工程进行保管,涵盖防盗、防火以及防损毁等各个方面,直至问题得以解决方可停止。于保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究竟由谁来承担,在合同当中通常是会予以写明的,然而在大多数情形之下,却是那承包人自行承担下来的。

结算款有争议先按合同协商

工程项目竣工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就结算价款出现分歧,这实属平常之事,例如针对某变更签证的单价无法达成一致,又或者对于材料调差的计算方式存有不同见解。此时切不可即刻翻脸,需先依照合同通用条款所约定的程序展开协商,以此解决问题。多数正规合同都会明确写明争议解决的步骤,像首先由双方现场代表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再升级至项目经理或者公司高层。部分合同还会约定寻找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予以核对。显示,2024年浙江省住建厅发布的案例里,超过60%的结算争议可达在协商阶段予以解决,真正走向法院或者仲裁的占比不到两成,协商期间需将所有争议点列作清单,逐个核对证据,能够达成一致的先行签字确认,剩余的小分歧接下来再设法处理。

倘若协商依旧无法解决,那就得步入法律程序了。最为常见的途径是仲裁抑或诉讼,究竟选择哪一个得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来定。仲裁具备的特性是快,实行一裁终局,不存在上诉的机会,适宜金额不算太大的争议案件。诉讼能够历经一审与二审,耗时会久一些,然而程序更为严谨。不论选择哪一种方式,重点在于将证据筹备得足够充分,涵盖施工日志、材料进场单、变更签证单、会议纪要等等。有些施工方平日里不注重留存痕迹,到了打官司之际拿不出书面证据,仅仅依靠口头陈述很难取胜。提议于施工进程当中,培育起随手予以记录的习性,每一项变更均需要有签字进行确认。

于竣工结算进程里,你认为哪一个环节极易被人进行趁虚而入的行为呢?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的过往经历,且自然也不要忘记致以点赞并转发给更多从事工程事务的友人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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