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高峰期将至,海淀法院解析装饰装修纠纷案例提业主注意
装修找私人包工头省了钱?法院这份判决让你看清风险有多大
2016年3月,位于北京海淀区的张先生夫妇,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工头陶先生来装修房屋,当时是口头约定包工包料这种方式。工程尚未完工,双方却因3万元工程款的问题谈不拢了,于是陶先生直接带着人撤场了。张先生夫妇觉得自己已经付了3万,不应该再给钱;而陶先生却觉得自己亏了。随后官司打到了海淀法院四季青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张先生夫妇还需要再拿出一笔工程款,并且连鉴定费也要承担。这个案子给所有想要省事找熟人装修的人提了个醒:没签书面合同,麻烦在后头。
口头约定埋隐患
张姓先生以及其配偶的遭遇并非是单个的例子,在2016年了3月刚开始的时候,他们通过熟人的牵线搭桥从而找到了陶先生,双方碰面以后进行了一番交流,然后就把装修这件事给定下来了,就连一张纸都未曾书写。陶先生拍着自己的胸脯声称包工包料能全部搞定,张姓先生以及其配偶觉得熟人介绍是值得信赖的,于是当场就支付了钱款。这样一种依靠口头约定的装修形式,在许多老旧小区还有农村自建房当中是格外常见的,大家总是觉得签订合同会很麻烦,还会伤了和气。
这儿恰恰就是问题所在之处,装修已开展到一半的时候,陶先生觉得因材料价格上涨自己吃了亏,便要求增添费用;张先生夫妇却觉得当初讲好是包工包料,3万块钱已然足够。双方各有各的一套说法,谁也无法拿出证明当初究竟是怎样做出约定的证据。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只能依据现有的证据去推算工程造价,最后即便判决张先生夫妇要补钱,然而双方都感到委屈,原本好好的装修最终成了一团糟的局面。
全包装修要列清项目单
2018年,北京有位王先生,他跟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全包装修合同,这份合同金额是100万,属于“交钥匙”类型。工程完成之后,装修公司表示王先生存在不断增项的情况,并且还欠79.5万的尾款。然而王先生进行反驳,称工程根本就没有完工,自己已经支付了73.6万,所以不应该再给钱。双方因此闹上法庭,这才发现,合同里面根本没有附上具体项目报价书,至于这100万到底包含哪些项目,谁都说不清楚。
法院最终仅仅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评定工程造价,历经大半年的折腾,鉴定费用已然花费了2万。法官张慧聪作出提示,挑选全包装修务必要在合同里清晰写明每个项目的价格以及标准。施工过程当中要是存在增减项目,必定要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切莫嫌麻烦。诸多人士认为口头说一下便可以,然而到结算的时候对方却不认账,即便有理也难以说清。
设计图没收到合同白签
2020年,北京有位张女士,她跟一家装修公司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施工的,一份是设计的,就在签合同的当天,她付了4.6万的工程款,还付了8000的设计费,合同当中约定设计周期是60天,然而等了两个多月,装修公司始终没给设计方案,张女士提出要求解除合同并且退钱,装修公司却表示早就把设计图给她了,紧接着就出现问题了:双方都不存在签收确认的记录。
经法院审理判定,装修公司缺乏张女士签收设计图的相关证据,故而须承担违约责任。最终不仅要全额退款,还需赔付违约金。此案件表明,装修进程里的每个环节都应留存记录。收到设计方案时要进行签字,支付款项时要索要发票,这些看似奉行形式主义的手续,在关键节点却能起到挽救作用。许多人因为情面缘故不好意思要求对方签字,一旦真的出现问题就只能默默承受损失。
保修条款不能形同虚设
程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之际约定了保修条款,然而该条款表述较为笼统。工程竣工之后她发觉墙面出现开裂状况,卫生间存在漏水问题,她扣下 15 万尾款未支付,反倒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50 万。装修公司迅速找出合同条款表明:不结清尾款便不给予保修。双方针对工程质量进行了两次鉴定,鉴定费用花费了 13 万,最终查明修复仅需 2.8 万。
这个案子极具典型性,众多人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细致查看保修条款,即便查看了,也觉得毫不在意,等到真正出现问题后,才发觉保修范围、保修期限、报修流程这些细节极为重要,法官给出建议,保修条款务必要具体到每一个项目,像水电保修5年、防水保修3年这类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装修公司,切勿自行找人维修,不然后续追究责任会更加麻烦。
诉讼成本高维权需理性
海淀法院四季青法庭,有一位名叫张慧聪的法官,她处理过数量众多的装修纠纷案件,她曾经计算过这样一笔账目:对于一个普通的装修官司而言,倘若涉及到质量以及造价方面的争议情况时,仅仅鉴定这一项工作,就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鉴定费用少则一两万,多则能够达到十几万。就如同王先生所遭遇的那个案子一样,这场官司打完总共花费了2万鉴定费,最终判决出来的金额与双方原本预期的情况都存在差距,既耗费时间,又消耗精力,还让人伤神。
诸多当事人觉着有理即可行遍天下,非得争那口气去打官司,然而事实上装修纠纷的证据常常都不完备,法院不过只能依据现有的证据来判决,与其事后耗费大价钱打官司,倒不如事前花些许时间签好合同,装修之前多花一日去研究合同,兴许能省下往后一年诉讼的折腾。
书面合同是护身符
来看海淀法院这几年的案例,从中能够看出,装修纠纷之中,超过90%都和合同不完善存在关联,要么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要么是合同内容太过模糊,另外,很多人觉得找正规装修公司报价偏高,所以宁愿去找私人包工头以便省些钱,然而当真在装修过程中出了事端,才发觉省下来的那点钱,根本不够支付律师费以及鉴定费啊。
法官再三提醒,装修合同务必要写明工程项目,以及材料品牌,还有施工标准,包括付款方式,以及工期要求,以及保修范围这些核心内容。施工进程里发生的任何变更都得进行书面确认,切莫只是口头约定。若是多花半小时把这些写得清清楚楚,极有可能省下几万块所带来的麻烦。毕竟装修可是关乎住十几年的大事,前期麻烦一些总归是要比对后期天天闹心要好得多。
你在搞装修之事时,是会审慎地去瞧合同里的各项条款,还是会觉着大致差不多就可以了?欢迎于评论区域中将自身的装修过程事例给分享出来,点一下赞以便让更多的人能够见到这些确实实在在所经历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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