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软件 http://gisroad.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 CJJ 36--2006 J 528--200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旅行日期:2006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43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5月18日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 2 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 页码,1/792007-4-13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zhangjianjun\Local Settings\Temp\~.3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 邮政编码:100097) 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 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 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主要起草人员:杨树丛 任明星 赵晓光 商国平 高金礽 任 辉 王德信 叶 蓁 罗时柳 董宝柱陈进篪 张新天 张列学 白晓瑾 陈祖勋 众智软件 http://gisroad.com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的养护。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1.0.3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众智软件 http://gisroad.com 2 符号、代号 2.1 符 号 2.1.1 城镇道路养状况的评定指标和符号: 页码,2/792007-4-13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zhangjianjun\Local Settings\Temp\~. 众智软件 http://gisroad.com 2.2 代 号 页码,3/792007-4-13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zhangjianjun\Local Settings\Temp\~. 众智软件 http://gisroad.com 3 基本规定 3.0.1 城镇道路的养护应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程和档案资料。道路设施应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基、停车场、广场、分隔带及其他附属设施。 3.0.2 城镇道路应根据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类别和技术状况进行养护和评价。 3.0.3 根据各类道路在城镇中的重要性,宜将城镇道路分为下列三个养护等级: Ⅰ等养护的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广场、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Ⅱ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 Ⅲ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 页码,4/792007-4-13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zhangjianjun\Local Settings\Temp\~.3.0.4 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评价应分为四级:A——优级、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3.0.5 城镇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恢复磨耗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