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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工作全解析:许可、代表、施工条件,责任与义务详解

来源:网络整理作者:佚名2025-11-212

对于建筑工程合同来讲,发包方与承包方责任的划分状况,会对项目进度造成直接的影响,还会对成本产生直接的影响,在此处,由发包人原因致使的延误情形,以及费用增加的问题,是极为关键的 。

发包人责任范围

身为发包一方,在施工起始前期,要达成获取那些必需的许可、批准文件,这些文件涵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要是因发包人自身缘由,未及时妥善办理,致使工程出现延误,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不但要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还需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2020年,北京一商业综合体项目,因发包人未按时取得施工许可,致使承包方停工45日,最终发包人额外付出超300万元的停工损失及利润补偿。

施工现场移交时限

需要的发包人,在开工前时段,应给承包人充足时间,用于完成施工现场移交工作。具体而言,若合同无另约定,最晚于开工日期7天前,顺利完成现场移交。此移交包括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还有各类施工临时设施等。实际中,诸多纠纷因发包人未按时移交符合施工条件场地,致使承包方机械及人员处于闲置状态。有个项目,在上海一处住宅区,因场地未按时平整,致使桩机设备在现场滞留两周,进而产生了额外十六万元的租赁费用 。

施工条件保障义务

负责施工所需基本条件提供的是发包人,这其中涵盖水电接入,也涵盖施工场地平整以及临时设施用地等。要是源自发包人原因没依照约定给出这些条件,因这导致的工期延误以及费用增加,全由发包人承担。某省会城市存在一个地铁项目,因发包人未及时将施工用电问题处理妥善,使得基坑排水设备没办法运行,这不但让工期延误了28天,还让抽水设备租赁费用增加了约85万元。

资金来源证明要求

在有着防范工程款拖欠风险这般目的的情形下,2017年版施工合同范本给出了明确规定,此规定用于保障工程款支付,在此规定当中,承包人被给予了要求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权利,针对这一要求,发包人要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28天之内提供相应证明,在实际状况里,存在部分发包人妄图以商业机密当作理由去拒绝提供,然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判例,这样的情形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

支付担保制度

一,要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给出履约担保的要求,那么发包人同样得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 二,这种对等担保机制对平衡双方权益是有好处的 。 三,支付担保一般是由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开具的,其担保金额跟履约担保金额相近 。 四,依据住建部数据,在2022年全国新开工项目里采用双向担保的比例已达67%,相较于五年前提高了约40个百分点 。

合同解除后处理

合同解除后,款项支付有明确的时限规定,除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发包人应在商定或者确定应付款项后的28天内完成支付,这些款项涵盖已完工程的价款、退货的价款以及现场设备搬迁的费用等。某工业厂房项目,因发包人资金链断裂导致合同解除,双方经第三方调解确定应付金额为1200万元,发包人依照约定在25日之内完成了支付。

身处工程这个领域的各位同行,在你们所经历的那些工程项目当中,当碰到因为发包人责任致使工期延误的这种情形的时候,一般而言会运用哪些方法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各自的经验,倘若觉得这篇文章有一定帮助的话,请点赞予以支持,并转发给更多有相应需求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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