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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fjgxodrffjgxod初来乍到
2025-10-08 16:32发布在技术支持32

施工合同中的 “缺陷责任期” 与 “保修期” 有何区别?

  • tppgcryo

    tppgcryo初来乍到2025-10-08 16:53

    来自签字123的热心网友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承担修复责任的期限,通常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由合同约定(一般为 6 个月、12 个月或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需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缺陷免费修复,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则返还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是指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 5 年),保修期内,承包人需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根据责任划分承担(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承担,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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