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与工程变更:法律规范下的成本控制,清单计价规范实操指南

施工进程之中,工程变更这种事情极为平常,它对于承包方和发包方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要是处理得不合适的话,非常容易致使纠纷的出现。今天,我们要针对工程变更的各个层面展开详细地分析,借此帮助大家更出色地应对这一普遍存在的状况。
工程变更的基本概念
工程变更是这么个情况,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阶段,由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提出申请,并且经过发包人批准,针对合同工程的任意一项工作进行增加、减少乃至取消之举,这样的变更有可能牵扯到施工工艺的调整,也有可能关乎施工顺序的调整,甚至还可能涉及施工时间的调整,建设工程合同通常是依据签订时的静态条件来制订的,这里面包含了发承包范围、设计标准以及施工条件等诸多要素,当这些要素出现变化之际,工程变更就成了必要的手段 。
在实际施工阶段,工程变更是由多种因素引发的,设计图纸的修改会导致工程变更,施工条件的变化会造成工程变更,业主需求的更迭会引起工程变更。变更可能涉及工程量的增多不然就是减少,变更可能涉及施工方法的变换替代是别的方式。无论哪种变更形式,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去开展审批以及实施操作。
工程变更与措施费调整
参考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情况,工程变更致使施工方案出现改变,进而使得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此时承包人能够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这一规定对承包人合法权益起到保障作用。措施费一般涵盖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项目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跟具体施工方案关联紧密。
承包人需于变更开始实施之前,将拟定好的施工方案递交给发包人予以确认,若未能及时递交,便有可能被视作放弃调整措施费的权利,该项要求体现出合同履行的程序性要求,在实际行事当中,承包人应当留意留存相关证据,其中包含变更通知、施工方案、费用计算等资料 。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调整
于按固定总价结算合同的履行进程当中,若因设计变更致工程量有增有减,当事人可提工程价款调整请求,法院处理此类纠纷时,一般依一定原则行事,首对合同约定审查,若合同对变更价款调整有明确约定,通常依约定处理。
设有合同约定模糊不清或者完全未曾约定之情形,如此一来法院便有可能参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予以结算。处于这般状况时,当事人需提供充分证据用以证明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具体状况,涵盖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对比、对变更原因进行说明等一系列之材料。
工程变更的举证责任
在因工程变更而引发的价款纠纷当中,主张调整价款的那一当事人,要承担举证的责任,这包含着证明合同所规定的施工范围,以及实际工程量增减的缘由和数量等事实,举证的内容通常会涉及变更指令、会议纪要、施工记录等文件,。
当事人应当留意留存和工程变更相关的全部资料,这里面包括发包人给出的变更通知,监理确认过的施工方案,变更部位的验收记录等等,这些证据对于往后可能出现的价款调整请求来说最为关键,在实际情况中,证据的完整性以及真实性经常会成为争议的焦点之处。
工程变更的例外情况
在某些特定特殊状况下,即便出现工程变更情形,也未必会导致价款调整,比如发包人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表示“同意设计给出具体方案,但施工单位不增加造价”,在此状况下,增加的工程量可能未被计量 。
另外存在一种情况,合同专用条款明确规定,因变更新增的工程状况,仅包含只调整监理且经发包人确认的实体工程部分,与之对应的措施费不进行计算。诸如此类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会被认可。然而,要注意的是,若变更属于合同所定义的“重大变更”范围,那就可能不适用于这些例外规定情况。
工程变更的实践建议
在处理工程变更之时,建议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程序。当承包人收到变更指令以后,要及时提交施工方案及费用调整申请。而发包人需在合理时间范围内给予审核确认。双方都应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以供后续查阅。
要是遇到重大变更状况,建议双方适时进行协商,在必要之际能够聘请专业造价咨询机构来评估。保持沟通渠道畅通,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工程变更带来的争议。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的执行程序,是防止纠纷的有效保障 。
各位读者,在您的工程实践里,所遇见的分外棘手的工程变更状况呈何种情形呢?欢迎于评论区分享您的经历,倘若觉得此文对您有帮忙,那就请点赞并且转给更多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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